在2020年前,在台灣已經有微商,但大多是大陸品牌引進台灣 在2020年開始台灣的本土微商企業開始展露頭角 也因為搭上了Instagram與網美熱潮帶動了台灣的微商發展 現在不只是網美在經營微商 許多上班族、寶媽、學生也透過微商來賺取收入 但因為「微」商會讓人感覺只是小生意 會讓許多經營者忽略了稅務上的問題 也就是: 1.微商需不需要開發票 2.微商需不需要成立公司 其實這個問題只要有一個觀念就知道答案了 微商其實就是批發賣貨,跟網路交易(電商)一樣 所以我們來看財政部「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QA」 網路賣家的銷售額是透過網路交易而來,交易資料明確,所以,如果網路賣家每個月在網站銷售額未達到8萬元者(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暫時可以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但是一旦當月的銷售額超過8萬元(銷售勞務者為4萬元),就必須立即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稅款,以免因被檢舉或被查獲而必須被處罰。 至於稅額部分,稽徵機關目前是依據營業稅法規定對具營利性質之網路交易行為課稅,所以與實體商店維持相同課稅標準。現行銷售貨物的實體商店課稅標準如下:(1) 每月銷售額在8萬元(起徵點)以下者,無須課徵營業稅。(2) 每月銷售額超過8萬元但未達20萬元者,按銷售額依稅率1%,由國稅局按季(每年1、4、7、10月的月底前發單)開徵。(3) 每月銷售額超過20萬元,或依其營業性質、業別或規模經國稅局認定具使用統一發票能力者,國稅局將核定其使用統一發票,稅率為5%,但相關進項稅額可提出扣抵,且此類營業人必須每2個月向國稅局申報一次銷售額並自行繳納營業稅額。 換句話說,如果你透過網路交易,像是蝦皮賣場或是第三方支付等方式販售與收款,當你的月營業額超過台幣8萬就要辦理稅籍登記,超過20萬時就要成立公司繳納營業稅。 所以突破這兩個營業額的時間點一定要注意,依法處理稅務、開立發票給消費者,這樣也會讓消費者感到安心,遇到需要進項發票的公司戶時,也能比沒有成立公司的微商經營者有優勢喔! 不過成立公司需要一些成本與隱形成本,像是設立費用、會計師記帳費用,如果你做得更大,是專職經營、聘請員工,就還會有設立健保、勞保投保單位等議題,建議找一位熟悉電商的會計師(因為現在應該還很少會計師熟悉微商)諮詢清楚!